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拟“
作为期货行业发展的关键指引,近日证监会形成《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对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进行系统修订。自2009年分类监管制度实施以来,在促进行业规范等方面成效显著,但面对市场新形势,其局限性逐渐凸显。此次征求意见稿在扣分、加分标准及评价流程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强化对期货公司合规风控、服务实体经济及业务创新的引导。
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通过一系列修订举措,引导合规经营与服务实体经济成为期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行业集中度或加速提升,未来期货公司可从多主线发力突破发展局限,推动期货行业在创新驱动与国际化背景下实现高质量发展。
自2009年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并建立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以来,该制度历经三次修订。分类监管制度实施以来,在促进期货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推动其聚焦主责主业、做优做强,以及全面提升期货行业服务能力和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中信期货相关负责人认为,分类评价规定犹如期货行业发展的风向标,为期货公司长期健康、稳定经营注入了强大的制度牵引力。
然而,近年来,随着市场形势和行业状况的发展变化,分类监管制度在评价期货公司合规风控状况、反映期货公司经营发展质量、引导期货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不足逐渐显现。
格林大华期货副总经理王骏表示,之前该评价体系仍以经纪业务为核心指标,创新业务及服务实体经济的加分项权重较低、分值占比偏少,一定程度上对期货公司差异化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业务创新的资源引导和激励效果有限,难以较充分激发期货公司的创新活力和服务热情。
为更好发挥分类评价的引领和导向作用,日前证监会拟对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进行系统修订。此次征求意见稿共四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的扣分标准,优化了加分标准,简化了评价流程。
征求意见稿中,对于期货公司的扣分标准拟从主观裁量到刚性量化,比如出现明确风险监管指标不达标等情况,无需监管措施即可扣分;根据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严重性,扣分分值从0.5分到10分不等;评价期外的违规行为若发生在评价期内,可追溯扣分,堵住“跨期规避”漏洞。
在加分标准设定方面,突出引导期货公司加大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并强化业务创新导向。比如将“机构客户日均持仓”指标调整为“产业客户日均持仓”,增加“中长期资金客户日均持仓”指标;增加期货做市、衍生品交易业务等指标,删除“成本管理能力”等财务指标;将“保险+期货”由服务实体经济评价移至专项评价等。
上述中信期货相关负责人认为,此次修订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内容,高度契合了金融强国和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然而,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供给质效与实体企业需求之间尚未实现充分匹配,也为期货行业留下了巨大提升空间。
“在服务实体经济中,我感受最深的难点是企业‘认知鸿沟’与期货市场‘工具适配’的问题。”一德期货首席风险官张凡坦言,不少中小制造企业认为期货套保门槛过高,仿佛要缴纳一笔“入场费”才能参与。实际上,期货公司可借助“含权贸易”“基差定价”等工具,有效降低企业的套保成本,让期货服务更加贴近企业需求。
与此同时,期货公司的同质化竞争加剧也制约了行业发展。“近年来,期货公司同质化竞争加剧,导致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不足,佣金依赖型业务模式难以满足大部分企业的个性化需求。”王骏表示,当前,实体企业风险管理需求日益增长,但期货公司通过风险子公司来服务数十万计的实体企业的能力仍显不足。目前期货公司大多仅能提供普适性的风险管理方案或策略,对于结合客户在现货层面的定制化方案或策略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为了引导期货公司全面打造综合竞争力,征求意见稿将期货做市、衍生品交易业务纳入业务指标,强化了期货公司综合化经营的导向。上述中信期货负责人表示,期货公司应当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依托监管部门赋予的各项业务牌照,为实体产业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期货衍生品特色服务,持续丰富对客户的服务场景和产品供给,在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同时增强企业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与综合化经营相呼应,征求意见稿鼓励期货公司进行规模化经营,在指标调整方面,将对剩余净资本指标的观察维度从年末调整到月均,并删除“成本管理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两项指标。“精简部分评价指标,将激励期货公司在中长期围绕多元业务开展综合化经营,加大资本投入,实现自身做强做大,进而成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中坚力量,摆脱‘大市场,小行业’的旧有印象。”上述中信期货负责人表示。
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细化了各类风险控制和合规经营相关的处罚标准,并强化了“风控合规先行”的公司管理理念。在中信期货相关负责人看来,此举将对期货公司形成约束,促使其提升经营的持续性与展业的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能力,达成防范风险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为期货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筑牢长期根基。
“此次修订堪称期货行业发展‘指挥棒’的重置。”张凡直言道。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在合规风控方面,将“被动合规”模式转向“全面风控”理念,明确得分情况与期货公司日常风控相关;在业务拓展层面,将“规模至上”观念转向“质量优先”,拆分经纪业务收入指标、新增做市业务加分指标,无疑是为创新业务开“绿灯”;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把“粗放覆盖”转变为“精准滴灌”,将“产业客户持仓”“中长期资金持仓”纳入加分范畴,推动公司深耕细分领域。“这种调整实质是引导行业从‘挣快钱’转向‘筑根基’,让合规与服务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张凡说。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鼓励期货公司聚焦主业、推进规模化经营。业内人士认为,未来期货行业集中度可能会加速提升,头部公司优势将进一步强化,而中小型机构面临的生存压力或加剧。
在王骏看来,头部期货公司通常具备更强的市场品牌影响力,“马太效应”比较明显,在期货公司各类发展条件相近情况下,能够获得更多业务机会、客户黏性等优势,且在业务拓展、产品创新、人才吸引、深度培养、境外发展等众多方面会拥有更多资源和空间。此外,头部期货公司因具备较强的资本实力,以及股东资源持续不断的加持,使得它们在创新发展上成功的几率更高,同时也能够承担更高的风险敞口,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接受试错的成本远高于中小型期货公司。
张凡用形象的比喻来描述头部公司和中小机构的不同。他表示,头部公司就像“综合超市”,资本实力强大、业务种类齐全,能够开展跨境做市、设立境外子公司等重资本业务。而中小机构则更像“社区便利店”,资本规模有限,但胜在经营灵活。比如,有的中小机构聚焦本地特色产业,深耕产业链;有的则借助数字化工具降低服务成本,专注于服务小微客户。
对于未来发展,业内人士一致认为,期货公司走出差异化发展路线的关键在于“扬长避短”。“头部公司应‘做精做深’,例如提升跨境衍生品定价能力,积极参与国际市场交易所做市业务;中小机构则要‘聚焦特色’,比如在区域内把某个品种的套保服务做到极致,或与头部公司合作开展场外衍生品代理业务。”张凡表示,行业并非“赢者通吃”,而是“各美其美”——头部公司引领行业创新,中小公司填补市场空白,这样的生态发展才更加健康。
王骏认为,期货公司应聚焦主业和专长,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资源禀赋有限情况下,专注于细分领域或客户群体,打造特色化、差异化、区域化的期货期权产品和多元化服务。同时,要加强业务创新和产品设计,通过不断创新来争取“弯道超车”机会。此外,还要强化期货期权人才培养和专业团队建设。在未来竞争中,专业人才和高质量的策略产品是创新发展及转型升级成功的关键保障和物质基础。中小期货公司应找准自身发展中存在的主要业务差距和痛点、难点,结合自身优势,如股东所在行业优势、所处区域优势、相关产业长处等,补齐关键性短板,持续推动差异化、特色化、区域化发展模式。
从整个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中信期货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期货公司在行业竞争方面整体具备较大的发展潜力,但需要持续夯实服务能力,以更精准地满足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在风险管理与资源配置方面的多元化需求。这也是期货市场提升服务效能和行业影响力的内在要求。与此同时,市场参与主体对期货工具的有效运用能力仍有待提升,部分主体在参与市场过程中面临着机制性障碍。这需要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培育双轮驱动,推动市场参与主体深度融入期货市场生态。
随着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提速、衍生品工具创新持续深化,行业正步入新一轮政策红利释放与战略转型的关键窗口期。在中信期货相关负责人看来,未来3年-5年,期货公司可以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加大宗商品全球定价话语权、向数字化转型三大主线发力,突破传统依赖经纪业务等边界,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
“国际化和服务实体经济将是未来期货行业发展的两大核心主题。”张凡认为,国际化即“走进去”,要在境外市场提供人民币计价的衍生品服务,帮助境内企业在海外产业链中“锁价格、控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则是要“往深里走”,比如围绕新能源、绿色产业开发碳期货、光伏组件期货等工具,满足新兴产业链企业的套保需求。
王骏认为,在未来一段时期,期货公司需以国际化为战略支点,以衍生品创新为核心动能,以科技与资本为双轮驱动,以人才与绿色金融为战略支撑,构建“跨境服务、产业赋能、科技引领、资本雄厚、人才专业、绿色可持续”的发展生态。在此过程中,需重点把握政策机遇,如新“国九条”、期货和衍生品法等规定,深化与期货交易所、实体企业、金融机构的协同合作,最终实现从“通道服务商”向“综合风险管理商”的转型升级,从而在全球衍生品市场中占据更重要地位。
在期货市场国际化加速与衍生品创新深化背景下,业内人士还就监管政策优化与行业生态构建提出相关建议,呼吁通过制度供给、跨部门协同及对外开放“三重突破”,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中信期货相关负责人表示,期待围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的制度供给能够加快落地,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制度保障和政策指引。同时,希望监管部门能够积极协调相关管理部门,破解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期货市场的制度障碍,提升对期货市场的参与程度,加强底层资产所属市场与期货衍生品市场的深度联动。另外,建议继续推动对外开放政策打开力度,持续扩大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期货市场的品种范围,强化境内外市场在品种互挂和客户参与的合作,探索推进境外期货经纪业务等。
张凡则表示,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的本质是“以评促改”。此次评价体系的修订,不仅仅是规则层面的调整,更是期货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只有当评价体系能够真实反映期货公司的合规能力、服务深度和创新活力时,期货公司才能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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